1月28日,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发布《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指出,各地要根据居家老年人的特点,通过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,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,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,增强防控意识,提高防护能力。尽量减少外出,如果确需外出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。
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,关注健康状况,做好健康管理。
要做好社区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。社区老年活动室、老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、老年护理站、老年食堂、老年大学等场所,以及家政、助餐、助洁等为老服务机构,要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,认真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。
要高度重视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,纾解焦虑恐惧情绪,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、规律生活。
要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,实施严格消毒,保持环境卫生,做好垃圾、污水处理,及时采购发放日常防护用品。
通知还指出,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,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。